1970 年代之後
2015-12-18

  虎嗅注:原文來自FT,作者Ian Leslie,題圖爲適口可樂 1971 年經典廣告“我想教世界歌唱”。

  本文由虎嗅編譯,內容有刪節。

  傑夫 (Jeff Goodby) 是一家廣告公司的高管,該公司創作了 1990 年代一些脍炙生齒的廣告作品,客戶包羅 Nike 及百威啤酒這樣的大品牌。本年六月,他正在從戛納廣告節回國的上,爲《華爾街日報》寫了一篇文章。正在文章末尾,他說道,曾經權衡順利與否的獨一標准即是能否相熟你的作品。“你招手搭一輛出租車就能夠搞清晰這一點,開個一二英裏,你是不是主要,只需問問司機就行。”但現正在,“沒人曉得我們作的是什麽。”

  傑夫說,戛納廣告節始終是全世界最馳名創意的集中展隱,但本年感覺更像是行業專家成天開大會討論最新的科技。內容投放系統,互相共同的交互設備。當他回到美國告訴行業外的伴侶們他的所見時,伴侶們看起來倍感無聊。

  廣告這個曾經一度與好萊塢競爭的産業,正正在懷疑本人能否已經成了矽谷的殖民地。本年戛納廣告節的顯著展位屬于 Facebook 及 Google。咨詢公司 Accenture 比來的一項報告指出,“市場營銷已經與科技親近聯系,2017 年首席市場官預計將會正在消息科技及闡發上有更多開支,以至比首席消息官都要高。”

  十年前,廣告公司們以爲他們找到了獲得順利的新配方:從傳統的廣告體例轉移到精准的數字投放東西。可是傑夫的文章卻反應了一部門廣告人的焦慮。正在品牌商中間也存正在這種不合:廣告公司對數字太過虔誠,質疑者們認爲,這樣作也導致廣告行業得到了一開始讓這個行業有價值的東西。

  廣告的真正價值

  始終到 1970 年代的時候,廣告還被認爲是銷售的一個分支。廣告的存正在,被視爲品牌用來向那些無法面對面溝通的消費者去傳達品牌的特徵。之後,適口可樂及其他品牌發現,不向任何人任何工作的廣告與得了順利。適口可樂廣告《我想教世界去歌唱》(Id like to teach the world to sing) 沒有表達任何飲料口胃的內容,也沒有說哪裏要比競爭産品更好。這個廣告只是讓觀衆的心爲之一動,讓所有人都清唱起來。

  1970 年代之後,廣告行業進入了一個黃金年代,創作出了數百萬人欣賞、引述及傳唱的作品。1990 年代,當筆者初涉廣告的時候,這個行業仍舊充滿自傲。雖然已經度過了頂峰的 1987 年,可是這個行業仍舊曉得本人正在作什麽。

  21 世紀初,數字時代來臨,俄然之間,大型電視廣告看上去變得低效及原始。財務總監們,始終以來就對廣告開支頗多懷疑 (看起來有用,但又說不清),他們抓住這個機會,讓花正在廣告公司上的錢更有依據。正在線營銷能夠准確的評估有一條廣告形成了幾多“印象”(impressions) ,正在某些情況下,還能夠發現是哪些間接帶來了銷售。

  最棒的是,互聯網解決了所謂的浪費問題。倘使你正在一本上發布某咖啡品牌的廣告,很快就會到達一大部門目標受衆。但並不是每一個讀這本的人都會購買該品牌的咖啡,或者底子就不喝咖啡。可是你還是要爲這部門人的廣告投放付錢,因爲受衆越廣,費用越高。

  操縱正在線廣告,你能夠只鎖定之前購買過産品的消費者,或者是這個市場的潛正在消費群體。好比你賣帳篷,Google 的數據能夠讓你找到滿 18 歲的、熱衷去音樂節的年輕人。除此之外,社交還供給了及消費者溝通的新體例,“互動”(engagement) 就是這個熱詞,Google 及 Facebook 正在不遺余力的推廣這個構思。

  精准廣告及社交的

  2010 年出書的《品牌若何增長》(How Brands Grow) 一書就對這個問題進行過的闡發及討論,作者是南大學 (University of South Australia) 的傳授拜倫 (Byron Sharp)。但直直到昨天,還沒有人真正挑戰過這本書的觀點,大部門人卻是正在看不見。

  拜倫正在書中敘述的第一個理論是,品牌無法倚靠忠誠的消費者發展壯大。通過對銷售數據進行統計學闡發,他指出正在所有順利的品牌當中,大量的銷售來自“輕顧客”(light buyers):也就是購買産品相對不那麽頻繁的顧客。適口可樂的生意並非倚靠每天都喝可樂的人,而是數百萬每年喝一次或兩次的顧客。若是你並非每天都喝可樂,可是正在過去 12 個月你喝過一次,那麽你其實就是一個典範的適口可樂消費者。

  這種消費者模式正在各個品牌、商品品類、國家及時期都適用。無論是牙刷還是電腦,法國汽車或是銀行,品牌倚靠的是大規模生齒——換句話說,大衆——那些偶爾購買它們的人。

  對于品牌來說,這個理論的意義是十分深遠的。起首,這象徵著你永遠無法通過精准營銷現有顧客來添加品牌的市場份額。而對現有顧客的精准營銷,也是數字作得最好的。第二,順利品牌所需找到一種體例來到達目標市場之外的群體。品牌的廣告必然要用某種體例獲得這部門人的興趣——只要這樣,當它們正在准備購買的時候,該品牌才能夠自動出現正在消費者的腦海中。

  拜倫正在他的書中指出,廣告要達到最好的結果,往往不所需去或,只需讓人正在購買的時候回憶起品牌的名字就能夠了。市場鑽研機構 Milward Brown 創始人高登 (Gordon Brown) 就指出,廣告的功效就是讓一個擺正在貨架上的品牌變得“風趣”。

  社交所有所謂的“互動”都是沒成心義的。輕顧客並不是品牌的粉絲,他們不認爲你的品牌有什麽特別。他們也不關心所喝的伏特加是來自俄羅斯或者,對于 Twitter 及 Facebook 頁面,他們不會去關注,更不會去分享什麽“數字體驗”。

  即即是關注了品牌 Facebook 頁面的人也幾乎很少去點擊。美國鑽研機構 Forrester Research 發現,正在所有關注 Facebook 品牌頁面的粉絲當中,互動比率低至 7 比 10000,Twitter 更低,只要 3 比 10000。人們可能會正在 Facebook 及 YouTube 上看一下品牌廣告,可是他們的互動操作就這麽多了——Facebook 比來也承認了這一點。

  某品牌的營銷高管正在接管筆者采訪時暗示,“正在數字營銷上 投入了 10 年、15 年的資源之後,我們意識到人們底子不想及品牌‘互動’,因爲他們底子不關心。”

  很喜歡這篇文章,不論觀點能否贊成但見地獨特並且很開腦洞。輕客戶的提的很成心思,不過作者還沒有給出數據支撐。

  別的鑽研品牌時最好根據商品或服務的特徵進行區分討論,因爲豪侈品牌、IT品牌及日用快消品牌的特點及由此決定的營銷特點是紛歧樣的。

  2015-11-15夢遊客V:我覺得文章中與輕顧客相對應的是另一個極端:控、粉絲、發燒友。並且正在二者之間至多還存正在著一個群體,能夠叫支流購買用戶,正在中國市場上,這個支流購買群體才是正在銷售額及品牌價值上最有貢獻的。控、粉絲、發燒友,對于初始階段的發展起關鍵性感化,好比小米,而輕顧客的感化正在于長尾,通過品牌宣傳,能夠把輕顧客發展爲支流購買人群。三個群體組成了全體用戶的,各自發揮感化。文章觀點確實缺乏數據支撐,但老外經常發出這種腦洞大開的言論,不論對錯,起碼常有的。

  不不,忠誠消費者還是很有用的。雖然購買力(基數頻率)沒有輕顧客大,然而忠誠顧客對品牌的口碑、宣傳也很有幫助。好比說,正在電視上看到10次說xx産品好,不叠親友說1次xx産品更容易讓人置信。而也有某些産業,次要利潤還是來自于這些重度用戶的。

  文章寫的有事理可是過火。他只是說 新客戶是不關心你品牌的低頻客戶。可是品牌不會只靠新客戶。高頻消費的老客戶才是底子。那麽 精准營銷並不是浪費 只是大部門打到了老客戶身上。這正在品牌市占率很高 品牌很出名後才會如斯。

  定位理論面世幾十年了,這篇文章只是從另一個角度又證了然這個理論的正確性罷了。

  至于公司作“精准廣告及社交”本來就不是看重它的結果,其最終目標是能夠添加辦理崗位、獲得一些資源,是公司的考慮,呵呵。

  適口可樂本來目標用戶就是大衆用戶,沒有特別針對的人群,可是現正在良多産品就是爲了滿足某些特定細分市場用戶的,如手機有的就是面對中低端用戶,如酷派,中興,有的就是面對高端用戶,如蘋果。對高端用戶,你再怎麽打廣告,他也不會去買這種手機。所以精准營銷還常有需要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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